蘇州市婚外情調查:夫妻共同財產法院能拍賣嗎現(xiàn)在2024-12-18 09:40:54
一、夫妻共同財產法院能拍賣嗎現(xiàn)在
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,一旦經過審判程序確認,法院有權判定對夫妻共同財產實行強制執(zhí)行措施——即進行拍賣。例如,在夫妻為共同承擔之債務而進行的償付過程中,倘若無法尋找到其他途徑解決該項債務問題,法院便可能依法對屬于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進行拍賣處理。不過,需要注意的是,對于未涉及到債務責任的另一方配偶,其合法權益將得到充分保障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九條
離婚時,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。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,由雙方協(xié)議清償;協(xié)議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決。
二、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區(qū)分
關于夫妻共有的財產劃分概述如下:此種情形為在締結合法的婚姻關系期間,所獲得的并且應該被共識為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做出明確定義。夫妻
在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所得的財產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,皆屬于共同所有范疇:(1)由工資以及獎金構成的非現(xiàn)金收入,這其中涵蓋了在夫妻關系持續(xù)期間,任一方或雙方因付出工資和獎金,以及各類附帶的福利性政策性收入和補貼;(2)生產、經營所產生的收益,這其中不僅包含夫妻關系延續(xù)過程中,一方或雙方參與生產、經營所收獲的利潤,還可覆蓋相關的股權、利息等權益;(3)知識產權盈利,這主要指的是在夫妻關系維持期間,任何一方或雙方所持有的知識產權,在產品或服務銷售中所獲取的利潤;(4)繼承以及贈予所得到的財產,此處所強調的并非對實物的直接占有,而是財產權益的取得。即便在婚姻關系終結之前沒有實際占有這些財產,只要繼承行為發(fā)生于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,所繼承的財產同樣應屬夫妻共同所有。然而,這里需要注意的是依照現(xiàn)行法律規(guī)定第十八條的第三款內容之例外情況;(5)其他符合法律規(guī)定的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。另外,在夫妻關系維持期間,雙方實際上已經,或者應當獲取的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也歸入此類;雙方同樣應該或者已經獲得的養(yǎng)老保險金以及破產安置補償費用;發(fā)放給軍人名下的退伍費、自主擇業(yè)費等一次性支付的款項,在婚姻關系存在期間應得的那部分也應列入夫妻共同所有性質;最后我們提到的一些附加情況也包括在內?!睹穹ǖ洹?/p>第一千零六十二條【夫妻共同財產】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,為夫妻的共同財產,歸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資、獎金、勞務報酬;
(二)生產、經營、投資的收益;
(三)知識產權的收益;
(四)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(guī)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。
夫妻對共同財產,有平等的處理權。
第一千零六十三條【夫妻個人財產】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:
(一)一方的婚前財產;
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;
(三)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;
(四)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;
(五)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。
三、夫妻共同財產案法官怎么判
在審理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問題的爭議事例過程中,法官作出裁決所依據(jù)的關鍵要素主要有如下幾個
方面:首先,他們會明確哪些類型的財產被視為夫妻共有的財產。此項確認的主要依據(jù)在于財產的獲得時間、獲得途徑以及其原始來源等多重因素綜合考量。關于夫妻共有財產的分割問題,普遍遵循著平等分割的黃金法則。然而,在實際操作過程中,法官會充分考慮到夫妻雙方各自的特殊情況,例如是否存在某一方對整個家庭的貢獻遠超于另一方、是否存在某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犯下了嚴重錯誤、子女的撫養(yǎng)權歸屬以及雙方的經濟實力對比等等。若發(fā)現(xiàn)其中一方存在隱匿、轉移、出售、破壞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以圖侵吞另一方財產的惡劣行為,那么在進行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時,對該方的分配比例將會相應減少甚至完全不予分配。此外,針對夫妻共同債務的問題,同樣會按照相關法律法規(guī)及具體事實來確定雙方應當負擔的份額程度??偟膩碚f,法官在整個事例審理過程中始終秉承著以事實為依據(jù)、以法律為準繩的基本原則,公正且合理地解決眾多夫妻共同財產糾紛。在特定情境下,法院確認后可對夫妻共同財產強制執(zhí)行拍賣,常見于夫妻共債償付困境且無他法時。此舉旨在解決債務,但確保未涉?zhèn)渑嫉暮戏嘁娴玫匠浞直Wo,確保法律執(zhí)行過程公正且人性化。